星期三, 九月 27, 2006

陈良宇落马之我见


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:9月24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,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《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》。
  
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,陈良宇同志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、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、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,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。
  
中央决定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同志的问题立案检查,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、常委、委员职务,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、中央委员职务。

就此事,新浪博客“柴静·观察”上的一篇文章颇有痛打落水狗的味道,详见: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u/48b0d37b010005nw

我并不认为这样有什么不对,只是感觉非常的别扭:陈良宇的落马,不可否认值得大家拍手称快,你也大可翻出“陈年旧帐”一块儿清算,但是我们除了痛骂、奚落外,就不能做点别的什么?如此大官,落到今天才被“纠出来”,难道就仅仅是他个人的原因?他太聪明了,太狡猾了以至于任何人都不能奈何得了他么?不!是我们的监督机制出了问题——俗话说的好: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。为什么我们不能未雨绸缪,有效地防患于未然,而是等到他“功成名就”,身居高位东窗事发后就一竿子打死呢?在过去的几年里,我们处理的贪污腐败分子可以用“不计其数”来形容,每次我们都是拍手称快,每次我们都是翻出陈年旧帐痛加责骂,可是每次我们都不知道应该从中吸取些什么!

鲁迅曾经说过:“奴隶做了主人,是绝不肯废除‘老爷’这个称谓的。”我们可否设身处地想一想,贪官们的行为终究可恨,这个社会这个制度难道就不应该承担些许责任吗?当整个社会风行“老爷”称谓而作为监督者的“警察”又不在身边的时候,作为“老爷”的你难道就能仅仅因为“个人道德”和“党纪作风”的作用而不去承受他人软磨硬泡的“老爷”称谓吗?

人性本恶!尤其在这个社会,在没有健全的监督体制下,谁又敢说:“我来当官,我绝对不会贪污腐败。”一个灵魂升不了天堂,上帝会很遗憾,会检讨自己的传教不够深入透彻;一个官员做不了好官,我们可否多一份思考,少一些不明就里的歇斯底里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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